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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描述:
本件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藏「獵槍」(館藏編號M094700),入藏記錄並未詳列族別與來源地。
本件獵槍係以鐵管做為槍管,無準星,在槍管下方有一護木與槍管相連,並以一個鐵片圈於槍管固定,槍管尾端則有點火擊發裝置,下方有護弓及板機。本槍非現代軍事後膛步槍或改裝步槍,而是臺灣原住民族的自製前膛獵槍。
詮釋說明:
臺灣原住民族早期使用的槍枝多係透過交易所取得,最初目的係為了狩獵,所獵得的獸皮、獸肉又可與外人交易生活物品,此種以物易物方式為早期原住民取得槍枝之管道,而後利用槍枝所能交易的品項增加,甚至能換取伐木及墾荒等勞務工作。此外,根據文獻的記載,乾隆末年(西元1786年)的林爽文事件即有巴宰族岸裡社偕同官兵以火槍作戰之紀錄。直到日治時期因理蕃政策推行而收回私有槍枝,限制原住民使用。
火槍的傳入,雖然改變原住民的狩獵方式,但槍枝在原住民社會亦發展出特殊的「槍枝文化」,並演變成為儀式性用具。如槍枝成為陪葬品;如泰雅、賽夏族人若出草成功則對空鳴槍;又如近代,在部落祭典儀式開始前,以鳴槍表示儀式開始。